深圳市速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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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分两种情况,一是主料,二是辅料。
2、主料一般的领用都是直接关联到具体的产品和订单,在产品入库时自动计入成本。
3、辅料一般包含在BOM清单内,大多数公司的做法是当月使用辅料的总金额分摊到当月入库的产品里面。
关联企业之间的分摊费用,是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财政部,国家数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第二条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关联企业成本分摊协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内容之一。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如果对此不够重视,可能产生两方面的后果:
2、一是导致所有的费用无法进行正常的税前扣除。即使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的三性要求,违规分摊的费用也不得在任何一家关联企业扣除。
3、二是导致特别纳税调整的发生。税务机关除了否定分摊费用之外,可能会对企业采取特别纳税调整,对企业做一次全面的税务体检,这是很多企业财务人员非常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4、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成本分摊协议的税务合规呢?作为税前扣除的一个特殊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成本分摊协议是有特殊规定的。